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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《汉书·志·食货志下》在线阅读,翻译及赏析

    凡货,金、钱、布、帛之用,夏、殷以前其详靡记云。太公为周立九府圜法:黄金方寸而重一斤;钱圜函方,轻重以铢;布、帛广二尺二寸为幅,长四丈为匹。故货宝于金,利于刀,流于泉,布于布,束于帛。  太公退,又行之于齐。至管仲相桓公,通轻

    浏览:982 史部 汉书 食货志下 班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