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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行二 《五行传》曰:“好战攻,轻百姓,饰城郭,侵边境,则金不从革。谓金失其 性而为灾也。”又曰:“言之不从,是谓不乂。厥咎僭,厥罚恆晹,厥极忧。时则 有诗妖,时则有介虫之孽,时则有犬祸,时则有口舌之疴,时则有白眚、白祥。惟
五行三 《五行传》曰:“弃法律,逐功臣,杀太子,以妾为妻,则火不炎上。”谓火 失其性而为灾也。又曰:“视之不明,是谓不哲。厥咎舒,厥罚恆燠,厥极疾。时 则有草妖,时则有裸虫之孽,时则有羊祸,时则有目疴,时则有赤眚、赤祥。惟水
五行四 《五行传》曰:“简宗庙,不祷祠,废祭祀,逆天时,则水不润下。”谓水失 其性而为灾也。又曰:“听之不聪,是谓不谋。厥咎急,厥罚恆寒,厥极贫。时则 有鼓妖,时则有鱼孽,时则有豕祸,时则有耳疴,时则有黑眚、黑祥。惟火沴水。”
五行五 《五行传》曰:“治宫室,饰台榭,内淫乱,犯亲戚,侮父兄,则稼穑不成。” 谓土失其性而为灾也。又曰:“思心不睿,是谓不圣。厥咎瞀,厥罚恆风,厥极凶 短折。时则有脂夜之妖,时则有华孽,时则有牛祸,时则有心腹之痾,时则有黄眚、
乐三 《但歌》四曲,出自汉世。无弦节,作伎,最先一人倡,三人和。魏武帝尤好 之。时有宋容华者,清彻好声,善唱此曲,当时特妙。自晋以来,不复传,遂绝。 《相和》,汉旧歌也。丝竹更相和,执节者歌。本一部,魏明帝分为二,更递夜宿。
乐四 汉《鼙舞歌》五篇:《关东有贤女》、《章和二年中》、《乐久长》、《四方 皇》、《殿前生桂树》。 魏《鼙舞歌》五篇:《明明魏皇帝》、《太和有圣帝》、《魏历长》、《天生 烝民》、《为君既不易》。 魏陈
天文一 言天者有三家,一曰宣夜,二曰盖天,三曰浑天,而天之正体,经无前说,马 《书》、班《志》,又阙其文。汉灵帝议郎蔡邕于朔方上书曰:“论天体者三家, 宣夜之学,绝无师法。《周髀》术数具存,考验天状,多所违失。惟浑天仅得其情
天文二 晋惠帝元康二年二月,天西北大裂。按刘向说:“天裂,阳不足;地动,阴有 余。”是时人主拱默,妇后专制。 元康三年四月,荧惑守太微六十日。占曰:“诸侯三公谋其上,必有斩臣。” 一曰:“天子亡国。”是春,太白守毕,至是百
天文三 晋简文咸安元年十二月辛卯,荧惑逆行入太微,二年三月犹不退。占曰:“国 不安,有忧。”是时,帝有桓温之逼,恆怀忧惨。七月,帝崩。 咸安二年正月己酉,岁星犯填星,在须女。占曰:“为内乱。”五月,岁星形 色如太白。占曰
天文四 宋武帝永初元年十月辛丑,荧惑犯进贤。占曰:“进贤官诛。”十一月乙卯, 荧惑犯填星于角。占曰:“为丧,大人恶之。”一曰:“兵起。”十二月庚子,月 犯荧惑于亢。占曰:“为内乱。”一曰:“贵人忧。角为天门,亢为朝廷。”
符瑞上 夫体睿穷几,含灵独秀,谓之圣人,所以能君四海而役万物,使动植之类,莫 不各得其所。百姓仰之,欢若亲戚,芬若椒兰,故为旗章舆服以崇之,玉玺黄屋以 尊之。以神器之重,推之于兆民之上,自中智以降,则万物之为役者也。性识殊品
“国之大事,在祀与戎”。自书契经典,咸崇其义,而圣人之德,莫大于严父 者也。故司马迁著《封禅书》,班固备《郊祀志》,上纪皇王正祀,下录郡国百神。 司马彪又著《祭祀志》,以续终汉。中兴以后,其旧制诞章,粲然弘备。自兹以降, 又
宋文帝元嘉三年五月庚午,以诛徐羡之等,仇耻已雪,币告太庙。元嘉三年十 二月甲寅,西征谢晦,告太庙、太社。晦平,车驾旋轸,又告。 元嘉六年七月,太学博士徐道娱上议曰:“伏见太庙烝尝仪注,皇帝行事毕, 出便坐,三公已上献,太祝送神
礼五 秦灭礼学,事多违古。汉初崇简,不存改作,车服之仪,多因秦旧。至明帝始 乃修复先典,司马彪《舆服志》详之矣。魏代唯作指南车,其余虽累有改易,不足 相变。晋立服制令,辨定众仪,徐广《车服注》,略明事目,并行于今者也。故复
乐一 《易》曰:“先王作乐崇德,殷荐之上帝,以配祖考。”自黄帝至于三代,名 称不同。周衰凋缺,又为郑卫所乱。魏文侯虽好古,然犹昏睡于古乐。于是淫声炽 而雅音废矣。及秦焚典籍,《乐经》用亡。汉兴,乐家有制氏,但能记其铿锵